昨天(8月19日),器审中心发布《器审中心开展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现场审评工作》。你对注册体系核查了解多少?小编觉得注册体系核查倒像是“事先通知的飞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同样需要进行整改。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注册体系核查那些事: 注册体系核查 根据2015年6月,原国家总局发布了《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暂行)》(食药监械管[2015]63 号),规定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含IVD)注册申报时,国家局审评机构应通知省局药监部门开展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必要时审评人员应参与核查。 省局组织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论为“通过检查”、“整改后复查”、“未通过检查”,未通过检查的,技术审评机构提出不予注册的审评意见,药品监管部门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整改后复查”的,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查申请和整改报告的,以及整改复查后仍达不到“通过核查”要求的,核查结论为“整改后未通过核查”。整改后通过核查的,核查结论为“整改后通过核查”。 整个流程为:审评机构决定受理注册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通知地方局开展注册体系核查工作;检查组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最后由地方局生成核查结论,以下是具体流程: 2018年10月,器审中心制定了《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参与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操作规范(试行)》,又提出了现场审评主要关注重点: (一)设计开发 可查看企业的设计开发程序文件、计划书、决定书、图纸、工艺流程、工艺规范、设备人员要求、评审报告、验证方案、验证报告、确认报告等。
(四)生产检验
注册体系核查对获证影响巨大,在保证受理的同时,企业对此也应提起重视。 合规在线支持工具 合规工作繁杂无序不够高效?你需要一个专业的器械合规神器,使用40+合规辅助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