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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现如今全国好像只有吉林存在狗肉检疫相关规定,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除吉林外所有的狗肉厂和狗肉店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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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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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全国好像只有吉林存在狗肉检疫的相关规定,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除吉林外所有的狗肉厂和狗肉店都是违法的。如果是,那除吉林外所有贩卖狗肉的店和狗肉厂是否都具备养殖生产的条件。其次,为何全国只有吉林存在狗肉检疫的相关规定。 狗肉厂的狗是否都是从小养殖的,若不是从小养殖是否具备可售卖的资格。

原文地址: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3298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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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这句话是对两个不同的群体的权利解说,上半句对应私权,下半句对应公权。
法律没有禁止开狗肉馆,公民即可以开。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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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如今全国好像只有吉林存在狗肉检疫相关规定,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除吉林外所有的狗肉厂和狗肉店都是违法的? - Crown的回答 - 知乎

1、狗肉有全国性的产地检疫法规;
农业部关于印发《犬产地检疫规程》等3个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通知,为规范犬、猫和兔的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部制定了《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和《兔产地检疫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动物卫生监督网
2、动物产地检疫: 是指动物及其产品在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所进行的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
3、屠宰检疫:是指对被宰动物所进行的宰前检疫和在屠宰过程中所进行的同步检疫。
4、肉品品质检疫:既包括对肉所固有的形态学、生理学和食品营养学性状的检疫,也包括外在因素所引起性状异常内的检疫。具体地说,应包括对各种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动物一般性疾病,生物学和化学的污染,不良加工质量以及其他一切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性状异常肉的检验。
用产地检疫来说屠宰/肉品检疫是不正确的
<hr/>
c、有的地方可按照生猪屠宰检疫执行。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在《关于犬类屠宰许可和监管问题的复函》的答复: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定点屠宰的其他动物的屠宰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制定。目前,国家对犬类屠宰许可没有统一规定,犬类屠宰许可应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犬类屠宰许可和监管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犬类屠宰许可和监管问题的复函
食安办函〔2015〕25号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犬类屠宰许可和监管问题的报告》(浙食安办综〔2015〕5号)收悉。经商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犬类屠宰许可问题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定点屠宰的其他动物的屠宰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制定。目前,国家对犬类屠宰许可没有统一规定,犬类屠宰许可应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
二、关于犬类屠宰检验检疫规程问题
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验检疫规程的条件,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一是我国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犬类管理法律法规,只有少数大中城市出台了犬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且以管理宠物犬为主;
二是目前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均没有犬类屠宰检验检疫的相关规定或要求;
三是我国尚无明确的肉用犬品种,市场上销售的犬以个人散养为主,来源复杂,且存在不法分子毒盗犬类现象,食用狗肉存在较大潜在风险;
四是犬类屠宰和食用狗肉涉及动物福利等问题,国际国内广泛关注,一旦处理不当,将会产生负面效应。

鉴于食用狗肉问题复杂,不宜从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
建议地方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以地方法规或规章的形式明确狗肉食用的相关问题。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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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不等于不存在,法律也不是个人可以自定义的。
1、狗肉有全国性的产地检疫法规;
农业部关于印发《犬产地检疫规程》等3个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通知,为规范犬、猫和兔的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部制定了《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和《兔产地检疫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狗肉有全国性的检疫收费标准;
2011年以前,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1990】16号)的精神,规定了《畜禽及畜信产品防疫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和《畜禽及畜信产品防疫检疫收费标准》,在标准中,犬一只的预防注射费用为10-30元,在其他大型家畜类才最高2元的情况下,其价格的不合理已经是爱狗人士的胜利了。
2011年以后为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管理,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经济负担,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021号),将收费改为统一改按定额征收,且有减费措施,为促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对成批出栏和规模屠宰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按下列规定计收:(一)对一个批次出栏猪50头、牛30头、羊50只、禽1000只(含)以上的,产地检疫费按不高于附件一规定标准的60%计收。中间二三四省略,可自查。(五)对日屠宰猪2000头、牛400头、羊3000只、禽100000只(含)以上的,屠宰检疫费按不高于附件一规定标准的20%计收。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检疫工作需要,依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验的,根据通知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犬的产地检疫费用为一只2元。屠宰检疫没有全国法规,根据各地管理办法,相应的检疫收费也不超过个位数。各省市也遵照国家规定,颁布了各地的管理办法,如《吉林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收﹝2011﹞228号)等,都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屠宰检疫法规,根据各地自行规定,农村农业部曾经发文,“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验检疫规程的条件”,“鉴于食用狗肉问题复杂,不宜从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建议地方可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以地方法规或者规章的形式明确狗肉食用的相关问题。”
爱狗人士常见的就是把地方法不当法,把法规不当法,不知道等于不存在,没有基础知识就章口就莱。
a、故有的地方有专门的狗肉屠宰检疫法规,如吉林省。除此外吉林省2017年发布的《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畜禽产品包括人工饲养的猪、牛、马、驴、羊、鹿、食用犬、兔、鸡、鸭、鹅。
b、有的地方可参照畜禽类屠宰检疫法规执行,如《徐州市家畜家禽检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家畜家禽(以下简称畜禽)是指猪、牛、羊、马、驴、骡、免、犬 、鸡、鸭、鹅以及饲养的其他动物。本条例所称畜禽产品是指未经加工、未经熟制的畜禽肉、脂、脏器、皮张、血液、毛、绒、骨、蹄、角、种蛋、精液、胚胎等。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饲养、生产、屠宰、加工、仓贮、运输、购销畜禽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后面有详细的屠宰检疫规定细则。
还有广西省等地;
c、有的地方可按照生猪屠宰检疫执行。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在《关于犬类屠宰许可和监管问题的复函》的答复: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定点屠宰的其他动物的屠宰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制定。目前,国家对犬类屠宰许可没有统一规定,犬类屠宰许可应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
表明了可以按照生猪屠宰管理。
d、甚至还可以不用
2015版《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八款: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较之2009版,新食安法多出了“按规定”。
对这个按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72号),是这么解释的:销售畜禽产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要求,依法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农业部门尚未出台检疫规程,无法出具检疫证明的除外。
4、我国还有检疫流程标准
我国地方质量监察部门也分别提出了:DB22/T 1095-2017《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规范》、DB22/T 3038-2019《食用犬疫病实验室检测技术规程》等现行检疫检验标准。
5、狗肉检疫抽检结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spcjsac.gsxt.gov.cn欢迎光临食品安全抽检公布结果查询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或者登录手机支付宝国务院客户端,在2022年前一样可以查询到不少狗肉产品企业门店,以及狗肉检疫抽检结果。
2022年后,各地质量监督管理局经常可以搜到狗肉检疫抽检结果公示,还有不合格项目呢。


5、题主的话,类似莫须之有,“如果是,那除吉林外所有贩卖狗肉的店和狗肉厂是否都具备养殖生产的条件。”
a、各地工商局网站,天眼,启信宝可查的光带肉狗的正规注册的肉狗养殖场,就超千家,还不谈不带关键词、挂靠和混合养殖等。以天眼为例,在业数量2996,存续数量18741。
b、连高端论坛知乎上都有肉狗专业养殖户,有图有视频有真相,只不过不想看的人自然会无视。肉狗养殖户低调的很,利润薄又辛苦忙碌,被爱狗人士堵一个礼拜就完蛋,哪里像知乎围脖上大量因袁总而吃饱了撑的圣母上蹿下跳。
c、国家农业农村部政府官网可查,搜索犬养殖,早在13年仅仅沛县的良种肉犬繁育场就有50多家,年饲养量就32万条,产值1.5亿元。


题主可能认为,我觉得其他地方没有就是没有,不具备就是不具备。
6、牛奶还有牛奶厂收散农奶加工出售的呢,你猜合不合法。扶贫有给贫困户发猪仔发鸡,养大了收回去屠宰,你猜合不合法。对养殖业完全不了解,不能预设立场,随口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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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犬类屠宰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执行。
依法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但农业部门没有出台检疫流程,无法出具检疫证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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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立定了法规才算开始管制,立法规之前属于不管。法都没有,违法违的是什么法?

城市养狗规范出台之后,有的狗能养,有的不能养了。而没出养狗相关规定的城市和农村,随便啥狗都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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