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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中医医院采购肝病诊疗设备一批(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HS2023HC09018
项目名称:惠城区中医医院采购肝病诊疗设备一批(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惠城区中医医院采购肝病诊疗设备一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
| -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内脏脂肪测量装置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
| 1-4
| 其他医疗设备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
| 1-5
| 其他医疗设备
| 低频热敷综合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城区中医医院采购肝病诊疗设备一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城区中医医院采购肝病诊疗设备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需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1、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2、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4)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至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城区中医医院
地 址:惠城区麦兴路33号
联系方式:0752-2385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鸿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号汇港商业广场6#楼16层01号-05号
联系方式:0752-25552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0752-2555295
惠州市鸿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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