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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酸扩增仪等设备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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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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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酸扩增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清城区东方天城一号楼21层15、1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BZB2022-QY01

  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酸扩增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冷藏冷冻箱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96000.00
296000.00
1-2
核酸扩增仪(96孔)
1套
1-3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021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的相关材料;

  (2)2021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酸扩增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2日  至 2022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东方天城一号楼21层15、17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东方天城一号楼21层15、17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东方天城一号楼21层15、1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并加盖公章: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原件。

   (2)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疫情期间要求: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需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及“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否则拒绝进入开标现场及接收其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山县吉田镇鹿鸣西路23号

  联系方式:周小姐0763-6845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东方天城一号楼21层15、17号

  联系方式:余小姐0763-3839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姐

  电 话:  0763-383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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