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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博爱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缴费,并从招标公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1-13246
项目名称:中山市博爱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1包:3,200,000.00元,02包: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2、标的数量:2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包括两个包组,分别为:
序号
| 包组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上限价)
| 1
| 01包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套
| 3,200,000.00元
| 2
| 02包
|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套
| 800,000.00元
|
具体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可选择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同包组可兼投兼中。
(2)招标编号:M4400000707011066001
(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4)根据《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医疗设备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中山卫健〔2020〕24号)中的产品清单,本项目01包拟采购的设备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5)本项目02包采购的设备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产品。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3.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7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7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投标人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则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参与投标并成功领购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09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线上缴费领购招标文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0分钟开始受理纸质投标文件及签到)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自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08月23日(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电子版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参与投标。
(1)本项目采用网上参与投标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参与投标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参与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
(3)本项目采用线上缴费领购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才能进行线上缴费操作。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办事指南>>网上注册指南”,咨询方式:网站客服(QQ):3151435402,热线电话:400-150-3001。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01包:¥60,000.00元(人民币陆万元整)、02包:¥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解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至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上,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同时投标多个包组的,应按包组分别申请子账户进行缴纳。)
(2)投标保证金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同时投标多个包组的,应按包组分别办理电子保函进行提交。)
(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申请注销电子保函。
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 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博爱医院
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路6号
电话:0760-88776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中山分公司)
电话:0760-88819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文彬(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60-88819798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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