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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新丰县人民医院采购检验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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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3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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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民医院采购检验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进行线上领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233-2021-00819

  项目编号:0724-2101D35N3593

  项目名称:新丰县人民医院采购检验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2,000.00元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万元)
1
荧光定量PCR仪
1

23
2
核酸提取仪
1

25
3
多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系统
1

30
4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100
5
生物安全柜
2

14
6
离心机
2

5.6
7
超低温冰箱
2

12.6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如项目不分包则为所投项目,涉及包号的地方以“/”表示)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至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各项设备的最高限价,将导至投标无效。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货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9.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3日至2021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进行线上领购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9月0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1、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领购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可前往领购,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1)线上方式: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进行采购文件线上领购(建议使用傲游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a.注册。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自荐审批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首页“用户指南”《投标人注册手册》);

  b.领购。登录国e平台,选择政府采购平台,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填写资料并上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c.支付。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d.下载发票。订单完成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可在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一般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备注:国e平台技术联系人:李先生020-37860665,叶小姐020-37860669,叶小姐020-3786067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进行线上领购)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名  称:新丰县人民医院

  地  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镇东风1号

  联系方式:0751-226282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梓慧、李家荣

  电  话:020-37861060/3786053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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