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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我公司网站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120002G
项目名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51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3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螺旋CT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四部分招标产品清单及技术规格》
备注:无
标项二
标项名称: 3D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四部分招标产品清单及技术规格》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第四部分招标产品清单及技术规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招标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
1)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招标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
1)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我公司网站
方式: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我公司网站登录注册账号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574-87386429。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开标大厅二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开标大厅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供应商必须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地 址:宁波市兴宁路5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836396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836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
传 真:0574-87323935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涛、陈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22846
质疑联系人:章清森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585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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