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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中医院呼吸机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医药网8月4日讯 东港市中医院呼吸机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华府新天地C4座35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H-2020-080-02
项目名称:东港市中医院呼吸机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呼吸机,2台,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7.1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页(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7.2代理商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授权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至 2020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华府新天地C4座3515室)
方式:现场领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页(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5、代理商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授权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华府新天地C4座35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华府新天地C4座35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中医院
地址:辽宁省东港市
联系方式:刘先生 0415-6685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华府新天地C4座3515室
联系方式:王龙 024-84224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龙
电 话: 024-842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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