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发布业务受理告知,内容如下:
各送检单位: 自财税[2017]20号文件关于检验费停征后,各类咨询很多。为避免有不实的报道和传言,我院告知如下:注册检验费停止收费,业务受理一切照常,仍一如既往地向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不知这《受理告知》是不是针对最近各大微信公众平台都在转载的各地检验中心最新近况汇编,其中要么说杭检是否收费待定,要么说暂时不收业务。是否杭检已经不堪其扰,才出此声明。这不仅为杭检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给大家吃了颗定心丸。
小编今天去各检测所官网逐一验证,发现仅上海和杭州检测所在官网上发布了业务受理的相关声明,其他检测所情况仍然只能来源于网传,我们也希望有更多检测所能够发布声明,解决大家的困惑:
以下为官方受理/收费通知汇总:
2017年3月29日,北京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明确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验费,包括药品检验费和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并强调停征的事业性收费不得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停征前已经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一律取消或停征。
2017年3月31日,上海医疗器械检测所发布注册检验停止收费的通知,如下图所示。
2017年4月12日,中检院光机电室在自媒体平台上发表《注册检验免费啦~》的文章称:光机电室4月1日开始对首次、延续、变更注册检验以及相应的补充检验不收取费用。对注册检验以外的合同检验、委托检验等继续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而且告诉大家目前没有排长队检测的情况哦。
2017年4月14日,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发布业务受理告知,告知内容如下:
各送检单位: 自财税[2017]20号文件关于检验费停征后,各类咨询很多。为避免有不实的报道和传言,我院告知如下:注册检验费停止收费,业务受理一切照常,仍一如既往地向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来源:中国体外诊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