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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规范] 小桔灯网版主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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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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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桔灯网版主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版主申请
第三章 版主的任期
第四章 版主的考核
第五章 版主的权利
第六章 版主的义务
第七章 版主管理
第八章 版主监督和投诉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桔灯网版主管理,充分发挥版主管理职能作用,加强站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小桔灯站点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版主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应该互相尊重,并互相协调工作。版主是直接负责版面管理的人员,在站点管理团队领导下开展工作。版务处理版版主admin及其他特殊任命版主的管理由社区管理团队负责解释说明。

第二章 版主申请
第三条
原则上小桔灯
各分区版主人数不超过2人,各版块版主人数不超过3个。站点发展的特殊情况下,如新开板块,热门板块可适当增加名额。版主为admin或其他特殊版面原则上不接受版主申请。

第四条
同一用户(指自然人)只能担任一个版块的版主(特殊版块或未有新版主的子版块除外)。

第五条
申请
小桔灯 版主,帐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帐号注册时间为3个月以上;
2、在线时间不少于500小时;
3、总主题帖子数不少于100个;总积分不少于2000分,;
4、三个月内发贴主题数不少于30个;
5、在所申请的版块内需至少有2个精华帖子;

-----
出现以下情况的不得申请
小桔灯 版主:
1、已在其他同类型站点担任版主或其他管理职位;
2、有不良记录者永不录用,如违反站点公约,蓄意破坏站点稳定团结,寻衅辱骂攻击站点管理人员;
3、已有一帐号担任小桔灯站点版主的用户;

第六条
申请版主的
小桔灯 注册用户须同意和遵守《小桔灯站点公约》和本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版主的
小桔灯 注册用户须遵守小桔灯站点相关管理规定,三个月内无小桔灯站点违规记录。

第八条
申请版主的
小桔灯 注册用户须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和良好的网络条件处理日常版务工作。

第九条
申请版主的
小桔灯 注册用户须自愿、义务为站点及小桔灯站点用户服务。

第十条
申请版主的
小桔灯 注册用户须在提出申请前一个月内无版主申请否决记录。

第十一条
非正常离任版主(包括任内被撤职者)离任满三个月可重新申请版主。

第十二条
若申请的版块无版主时,出现两人或多人同时申请同一版务位置的情况,则由分区版主或站长综合考虑并按择优选取决定。

第十三条
申请版主的
小桔灯 用户须:
1、按格式(见附件一),以“申请***版块版主”为标题在“版主申请与任命”版块发文提交申请。
2、向负责审核的站长帐号admin发送个人联系方式(如QQ、MSN或电话)

第十四条
在申请者完成所有申请手续后,站点管理团队审核通过后,赋予版主基本权限,在版务处理版和相关版块上公布版主任命结果。

第十五条
新任版主应在站点管理团队公布任命的三个工作日内在“站务管理”版块上报道。若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报到者,需说明情况,可进行延迟报到,但原则上不能超过一个星期。
对于逾期未进行上任报到的版主,经提醒后仍未报到的,站点管理团队可将其直接撤职。

第三章 版主的任期
第十六条
新批准的版主有三个月的实习期(实习版主),在此期间表现不佳,受到警告或以上处罚的,将直接撤职。实习期结束后,应在“版主申请与任命”版发文申请转正。站点管理团队视乎其表现决定是否转正。实习期结束一星期内不提交转正申请,视为放弃任期,直接撤销权限。

第十七条
转正版主原则任期为1年。任期结束若版主计划留任,则需要在任期结束前在“站务管理”版块发文提出申请。社区管理团队视乎其任期内的表现决定是否连任。以此类推。

第四章 版主的考核
第十八条
根据版主的日常操作,对版主进行考核,作为各项奖励或任命的参考标准之一。
1、版主必须保证有充足的上线时间处理版务,每星期必须保证登录天数不少于3天。平均每天在线时间不少于30分钟。未向站点管理团队说明,连续15天不登录,直接撤销版主权限。
2、版主需要积极活跃版块内氛围。
3、版主需及时删除版块的有害信息或违规内容。
4、版主管理操作情况:每月需经常进行版务操作;帖子需要及时整理和归类;精华区整理及更新情况;
5、网友疑问帖的回复情况;
6、版块主题引导和秩序维护情况;
7、版主使用权限的正确性鉴定,例如是否曾利用权限高亮、置顶帖子;是否曾无故封禁其他网友帐号等;

第五章 版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拥有所管理栏目的操作管理权限,即可按站点及版务相关规定进行精华判定,删除、转移及限制不符合规定的讨论帖,屏蔽违反站点规则的用户在该栏目的发言权。

第二十条
拥有按照站点相关规定制定所管理栏目的版规和精华收录规则。

第二十一条
拥有进入相应管理版块及发言权限。

第二十二条
享受站点版主津贴(积分)待遇。

第六章 版主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熟悉并遵守站点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站点形象。

第二十四条
友好对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

第二十五条
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删除违规的帖子(如涉及不适宜讨论的**话题、有明显失据的言论、含不雅文字、与该版内容无关、敏感话题、带人身攻击或恶意灌水),积极建设该版块的精华区。

第二十六条
疏导为主,慎用权力,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妥善使用版主管理权限,不得利用版主权限干扰站点其他版块。

第二十七条
版主应推到该版块的讨论风气,引导讨论方向;若版内有争吵,版主应负起协调责任。如网友互相争执已失去明显理性,版主必须主动出动协调,维持版块内的正常讨论。

第二十八条
妥善保管登录用户密码。

第七章 版主管理
第二十九条
版主应该慎重使用警告、封禁权限,采取警告、封禁操作必须在管理日志中注明,不得无故取消和解除网友发文权限。原则上版主封网友发文权利不得超过七天。屡教不改者或另有其他违反规定行为者可提请站点管理团队予以加重处罚。

第三十条
版主有权根据现行站点管理规则制定所管辖版块的管理规则,经过站点管理团队审批后施行。

第三十一条
版主若暂时无法正常履行版主职务,需在“版主申请与任命”按照格式(见附件二)发文提交请假申请。站点管理团队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三十日。

第三十二条
版主需在“版主申请与任命”版发文提出辞职,站点管理团队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处理,并结合其任上考核成绩授予相应的追加头衔;卸任版主将获头衔为“前任版主”,并载入“小桔灯感恩纪念册”,作为小桔灯历史长期置顶站点。

第八章 版主监督和投诉
第三十三条
对版主的处罚,可以分为警告、暂停版主权利、撤职等。版主在一个月内被站点管理团队警告两次,将被撤职;如在三个月内受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警告,将被撤职。被撤职的版主在三个月内不能申请本站点的任何版主职务。


第三十四条
版主在进行站点活动中,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通过站点信息及QQ方式向站点管理团队通报及求援处理,不得相互攻击。

第三十五条
未服从站点统一管理,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站点用户帐户)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站点形象的,站点管理团队有权直接作主免职,封禁等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严禁版主将站点用户帐号借予他人使用,如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一次且停权一周,直至撤职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
对使用版主权限擅自跨版块管理讨论贴(如删除、编辑、置顶等)、封禁用户的版主,站点管理团队有权视乎情况作出警告一次且停权一周,直至撤职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
版主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错误操作,处停权三天,警告一次;出现错误操作三次,处停权7天,警告一次;超过3次,降级为实习版主或调整为前任版主。

第三十九条
滥用版主权限,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站点管理团队视乎情况作出警告一次且停权一周,直至撤职的处理。

第四十条
违反其他工作条例、投诉制度,造成一定影响的版主,站点管理团队有权直接作出警告、停权或撤职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
利用版主权限来达到私人目的,造成站点利益受损的,站点管理团队有权直接作出撤职的处理,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版主利用版主权限对站点管理团队操作进行逆操作,将被直接撤职并不再录用。

第四十三条
站点管理团队对联系后,超过3天未获得回复的版主,有权直接作出警告、停权或撤职的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管理条例解释权归
小桔灯,并有权进一步修改及完善。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桔灯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版主申请文格式:
标题:申请“***”版块版主
1.申请者用户名:
2.申请何版版主:
3.帐号在三个月内是否曾有被封禁记录:是/否
4.是否曾任小桔灯站点版主:是/否
5.目前身处哪个国家:
6.帐号每天在线时间(小时/天):
7.对申请版块的管理原则及发展构想:
8.是否愿意遵守小桔灯站点相关规定:是/否
9.对小桔灯站点的发展有何建议:
10.阅读《小桔灯站点版主管理条例》后,回答以下问题,可复制具体条文:
A、小桔灯站点版主的实习期是?
B、小桔灯站点版主的考核标准包括哪些?
C、小桔灯站点版主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七条条款是?
11.补充说明:

附件二:
版主请假文格式:
标题:“***”版块版主请假X日
正文:
1.版主用户名
2.请假时间: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共Y日
3.请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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