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10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对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原则上2015年底前全部取消。
据悉,此次取消的这些行政审批事项“含金量”较高。取消了“不需要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等一批项目,这些项目取消后利于促进稳增长,激发市场投资的潜力和活力。
那么,被取消的这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有哪些与医药行业相关呢?经整理发现共有以下7项:
在上述7个项目中,“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取消引发了热烈的讨论。有业内分析表示,两项行政审批的取消有两种可能:一是关上资质发放大门,另一种就是变成协议合作,医保中心与医疗机构、药店直接签署协议。
另有券商指出,一般上医保有两关:获得资格证及医保中心同意联网。医保资质都没有问题了,就是要看各地各级医保中心是否无条件允许合法合规的药店及医院联网。这对大型民营医院和药店连锁企业是重大利好,从目前行业情况分析,无条件联网可能性不高,但为医保门外的大量民营医疗和药房连锁提供了可能性。 业内人士如何看?
在药去哪联合创始人聂方宁看来,取消审批对药店是重大利好。取消审批不意味着将取消资格发放,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如协议合作制。政府此举将竞争归还给市场,减少政策干预,企业通过价格和服务获得消费者,对于医药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是有好处的。
民营医院龙头企业爱尔眼科的内部人士表示,目前来看政策还是一个简政放权的意思,并非完全取消,另外落地情况值得关注。目前公司大部分的医院都已经进入了医保。
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称,未来医保定点药店从行政审批转为协议定点,行业集中度将大大提高;但是他同时提示,取消医保定点审批不等于完全放开医保,具体的落地也还需要一个过程。
前情回顾:国务院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等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事实上,正如此次《决定》中强调的,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早在今年5月,国务院曾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在27号文中取消的审批项目中有2项与医药行业相关,即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的“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的“药品行政保护证书核发”。
备注:本文部分内容参考自北京商报、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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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来源:生物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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