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标本的正确采集、运送及处理,与细菌的培养、鉴定结果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医生、护士、检验人员均应重视微生物标本的正确采集的有关问题,并有责任向患者及家属进行正确采集标本的宣传和指导。 (一)微生物检验标本采集、运送、验收 1、标本的采集 不同的标本在采集时会在技术、方法和量方面的内容有所不同,但是最基本需要遵循的是以下几项: (1)申请单必须标记清楚姓名、性别、年龄、病原号、标本来源(具体写明)、检查项目(目的要明确)等,以便试验室能够合理选择培养环境和培养基。 (2)尽量在抗生素应用前采集标本、以提**性检出率和避免漏检。 (3)标本采集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4)采集标本的容器必须经灭菌处理,不可用消毒剂。 2、标本运送 (1)标本采集后应尽快运送到细菌室。 (2)标本采集后在室温下超过2小时未送到细菌室的,可视为不合格标本。 3、标本验收 (1)实验室只接受和处理合格标本。 (2)实验室对不合格标本退回必须说明原因、并及时与临床联系。 4、注意事项 (1)微生物检验样本必须要求采集转运,否则将影响检查结果,并给评价其意义带来麻烦甚至误导。 (2)微生物样本极易被污染,污染的样本杂菌大量繁殖抑制病原菌生长,条件致病菌也是致病菌,如污染条件致病菌将误导临床,造成对患者的损害以及经济和时间的浪费。 (3)某些标本离体极易死亡,应在床边采取和接种或立即保温送至实验室检验。室温放置或延迟送检,可使检出的阳性率降低;不能使用冷藏的样本检验。 (4)厌氧菌样本采取必须隔绝空气,混入空气的样本影响检验结果,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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