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启了NGS和PCR的“技术平权”
2026-6-4 12:11|
发布者: 沙糖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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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抹平价差,是官方层面剥离了分子诊断项目中的“医院品牌溢价”和“人工溢价”,彻底将其定性为标准化的基础检测技术。
NGS和PCR,是可以在不同医院被复制的标准化产品吗?” “上海的这个理解,很巧妙”如我们一直所说,《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是贯穿2026年全年最重要的政策之一。目前有公开文件(征求意见稿/正式稿)的是重庆、安徽、青海、天津、新疆、贵州、河南,有代表性的我都写了:在上一次写新疆的时候,我们说它的突破在于更好的反应了NGS/PCR在肿瘤伴随诊断上“不同癌种刚需基因数不同、增加基因数的边际成本较低”这两个特点。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在NGS和PCR上有价差,三级>二级>一级6月3日,上海正式发布了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对NGS和PCR给出了不一样的理解。PS:这篇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果我俩理解不一样,那么你是对的。欢迎留言区探讨。但上海是藏了巧思的,这个巧思也是“对NGS技术深刻理解”后的解题,我们在第三部分详聊。先列一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目前的情况(河南也更新了,没有太新的东西,就没单独写了):*别问贵州的为什么长那样,征求意见稿就这么一个价格,没有加收价没有封顶价......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法检测费(病理样本)的计价说明如下:“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这三句话是所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顶层设计。前面我们提到,之前发布的省市在NGS和PCR上都按照医院级别设立了价差: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比如青海的NGS起价分别是1980/1683/1430。这个价差是一种习惯的延续,底层逻辑是“为医院/医生的技术溢价买单”。那么,站在“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这句话的视角上,在NGS/PCR上延续这样的价差,合理吗?同样的一台测序仪,搭配同一款获批的试剂盒,在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产出的检测报告是一样的吗?资源消耗是一致的吗?NGS/PCR等基因检测技术,是“标准化的检测产品”还是“专家手艺活”?上海,是目前唯一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中,对PCR和NGS都实行了同等价格的地区。NGS和PCR,都可以是高度标准化的工业流水线作业。只要实验室质控达标,同样的测序仪、同样的建库试剂盒、同样的生信分析算法,在顶级三甲医院跑出来的结果,跟在二级医院跑出来的结果,本质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抹平价差,是官方层面剥离了分子诊断项目中的“医院品牌溢价”和“人工溢价”,彻底将其定性为标准化的基础检测技术。这种认知上的“前进”,实质上鼓励了一/二级医疗机构去开展基因检测项目。哪些检测是可以下沉的?(不管通过院内检测还是委托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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