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基蛋生物发布了一个诉讼进展的公告,与武汉众聚成的诉讼纠纷有了新的情况:
这次诉讼中,原告是武汉众聚成,基蛋生物作为被告,这次公告是二审判决结果。 基本情况: 基蛋生物2020年完成对景川诊断技的收购,成为其控股股东。基蛋生物作为收购人就避免与景川诊断(含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在《收购报告书》中承诺自承诺函出具日起,以及作为景川诊断的第一大股东期间,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景川诊断现有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景川诊断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原告武汉众聚成认为基蛋生物的相关仪器和试剂产品与景川诊断构成同业竞争,就基蛋生物及其九位董事、景川诊断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武汉众聚成是景川诊断的创始股东之一,由景川诊断原实际控制人马全新、胡淑君夫妇控制。 一审: 2024 年 6 月武汉众聚成第一次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主要包括: 1、依法确认基蛋生物与景川诊断之间存在同业竞争且基蛋生物应立即停止同业竞争行为; 2、依法判令基蛋生物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同业竞争的具体原因并向包括武汉众聚成在内的景川诊断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依法判令基蛋生物向武汉众聚成赔偿经济损失; 4、依法判令基蛋生物的九位董事就第三项诉讼请求的经济损失向武汉众聚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审: 武汉众聚成因不服湖一审判决,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 1、撤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鄂0192 民初9471 号民事判决; 2、确认基蛋生物与景川诊断之间存在同业竞争且基蛋生物应立即停止同业竞争行为; 3、依法判令基蛋生物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同业竞争的具体原因并向包括武汉众聚成在内的景川诊断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依法判令基蛋生物向景川诊断赔偿经济损失 50 万元; 5、依法判令基蛋生物的九位董事就第四项上诉请求的经济损失向景川诊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本案原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基蛋生物及其九位董事承担。
二审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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