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打包!当下中国ICL们的转型之路
2024-10-15 16:39|
编辑: 归去来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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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0|来源: 岭北山人
摘要: 适应政策并及时调整策略,才能找到新的增长点。
作者:岭北山人9月29日,贵州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对《贵州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截至目前,上海,安徽,湖南,陕西,天津,广西等多地密集发布文件,针对样本外送利益输送问题,进行自查和举报。国家:2024年3月26日,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中,样本外送也是首次被列入了年度国家医疗监督抽查计划,加强医药费用、医保结算、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上海市:2024年05月11,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医疗机构样本外送临床检测行为的通知》,医疗机构应组织专家论证外送检测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并建立外送临床检测项目目录,实施动态管理。不得将本机构具备开展条件的检测项目纳入样本外送检测项目范围。医疗机构应与被委托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医疗机构应及时向社会公示样本外送临床检测项目及价格清单。安徽省:2023年12月18日,安徽省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医疗机构应建立样本外送检测项目遴选及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选择有合法资质、检测流程规范、检测质量可靠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严禁医疗机构将本院能够并适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外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外送样本检测收费,原则上由送检医疗机构按照本省同级别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向患者收取。湖南省:2023年09月28,湖南省发布《湖南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应建立样本外送检测项目遴选及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严禁医疗机构将本院能够并适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外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陕西省:2023年4月3日,陕西省发布《陕西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相关规定(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本院能够完成的检测项目,严禁实行外送检测。医疗机构应建立公开遴选外送样本检测机构的工作机制,选择检测资质齐全、检测流程规范、检测质量可靠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外送样本检测机构。天津市:2023年10月20日,天津市发布《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等委托临床检验检查行为的通知》,规定外送项目范围,医疗机构对临床诊疗有需求,但本机构不具备相应检验检查资质或者检验检查能力不足,无法及时提供检验检查服务的项目。严禁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接受检验检查,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广西:2023年12月21日,广西省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外送样本检测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针对本机构未正式开展的项目(或因故短期暂停开展的项目),不得对外送项目清单外的项目进行外送检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外送样本检测时,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经过医院规定程序或私自联系检测机构进行外送样本检测,并纳入绩效考核。1、医疗机构严禁医疗机构将本院能够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外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2、医疗机构应建立样本外送检测项目遴选及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项目需报卫健和医保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示。3、合规遴选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4、医疗机构是样本外送检测的责任主体,严查样本外送过程中的利益输送,严防潜在廉政风险发生。国家:2023年12月29,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旨在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部的共享中心: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中心,实现区域内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结果互认。包括但不限于临床样本的检测和诊断,从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山东:2024年6月7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鼓励医联体内部开展样本外送检测服务,城市医疗集团或县域医共体的牵头医院应具备向成员单位提供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等服务能力,为区域内提供同质化、标准化服务。送检医疗机构确定开展基因检测时,应充分遵循询证医学证据,选择最新诊疗规范、指南和专家共识等中明确提及、高度认可、对患者诊断和后续治疗有明确意义的检测项目。贵州:2024年9月29日,贵州省发布《贵州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送检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临床科室样本外送管理,严格执行样本外送检测项目遴选及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建立管理台账(《送检医疗卫生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台账》,见附件3)。鼓励送检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或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LIS)进行统一管理,并落实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有关要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要求的时间节点,已经很明确了。2024年6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2025年底,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027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1、医疗机构有能力开展的项目,样本坚决不能外送,如外送就涉及利益输送,举报严查; 2、医疗机构不能开展的项目,首先要选择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检验中心内部外送,如基层医疗机构将样本送至医共体区检中心实验室检测; 3、公立医疗机构样本送检,需公示项目,卫健医保备案,公开招标,LIS互通,参加质控,结果互认;如此一来,可以肯定的是,公立医疗机构的普检将全部留在医疗机构内部,或医共体内部,不会外送。根据医疗机构项目开展的情况不同,常规的普检项目如下: 生化检验:包括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常规生化项目;免疫检验:如各类感染性疾病的抗体检测、肿瘤标志物等;分子生物学检验:如PCR、基因测序等分子诊断项目;据湘财证券研究所发布的IVD&医疗服务行业2024年度策略显示, 2023 年以来,板块内公司普遍出现了营收及净利润下跌,其中迪安诊断、金域医学、兰卫医学营收分别下跌 34.1%、48.3%、59.2%,归母净利润分别下跌78.1%、76.5%、100.1%。另据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ICL普检市场规模为141.5亿元,占比56.0%,ICL特检市场规模为111.4亿元,占比44.0%。预计占比也将由 2021年的46.1%增长至2027年的56.3%。因此特检业务占优的公司成长性有望更优。
资料来源:艾迪康招股书、弗若斯特沙利文、湘财证券研究所制作
目前,市场有至少1750家ICL机构处于续存状态,在DRG和带量采购的大背景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样本外送腐败的内外夹击下,ICL将面临较大的挑战。带量采购后的技耗分离收费,在DRG的加持下,医院检验部分将由原来的利润中心转变为成本中心。在这个前提下,政策的实施对ICL有正向的影响; 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要实现区域内检验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结果互认,建设医共体区检中心,对于第三方检验来讲,紧密型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的合作共建将是不错的机会,近期中标的区域检验中心建设,也佐证了这个趋势;样本外送的规定,在反腐大背景下,给ICL造成很大的影响。从分类来看,影响最大的是普检部分。据数据显示,杭州区域的普检中标比例已经下滑至20%。ICL不仅要承受业务机会减少的,而且要面临成本的巨大压力。后疫情时代,ICL已经回归常态,业务构成也在向特检方向发展,普检的增速也会逐步降低,也面临负增长的可能性。 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是目前ICL的一个风口,县域医疗一体化,常规检测归属医共体区检开展,配送归ICL,其他业务外送至当地检验中心,也符合政策要求。从2023年年报数据来看,金域新签约三级共建超过20家,迪安新增共建46家,艾迪康共建增长超过50%。可以看出,共建业务已经成为ICL业务增长的重点。当然,对于ICL来讲,崛起的民营医疗机构,无论是外资医院还是国内民营医院,是不可多得的市场机会,当然,前提是和医保没有关系。带量采购、技耗分离收费、DRG、医保飞检、医疗反腐、医共体区检建设,是当下无法规避的市场环境。在政策大背景下,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ICL机构,都面临成本的压力。适应政策并及时调整策略,才能找到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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