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临床检验中心(吉林省医疗机构质量监测评价中心)隶属于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吉林省临床检验中心(吉林省医疗机构质量监测评价中心)成立于1980年,原名称为“吉林省医学检验中心”,挂靠吉林省人民医院,1982年更名为“吉林省临床检验中心”,1993年从吉林省人民医院划分出来,成为原吉林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8月经吉林省编办批准,加挂吉林省医疗机构质量监测评价中心牌子。2004年被原吉林省卫生厅确定为吉林省临床检验技术质量控制中心,2013年更名为吉林省医学检验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吉林省临床检验中心(吉林省医疗机构质量监测评价中心)现有正处级领导1人,副处级领导3人。编制29个,其中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21人(正高资格6人、副高资格8人、中级资格5人、初级资格3人)、工勤人员2人。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财务科、综合信息科、质量管理科、血液检定科、质量监测科、质量评价科、医院改革督导科。主要承担省卫生和计生委医政、医管、医改相关工作的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能。 主要职责: (一)吉林省临床检验中心 1、负责吉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检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吉林省医疗机构质量监测评价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