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验科,生化检验、免疫检验等通常只需为临床提供检验结果数据即可,但骨髓检验除了提供检验结果数据外,还需提出必要的诊断意见。骨髓检验的诊断意见是根据骨髓象、血象和细胞化学染色特征,结合临床资料尽可能地提出临床诊断意见或供临床参考的意见,必要时提出进一步做检查等建议。 诊断意见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骨髓呈特异性变化,临床表现又典型者,如各种白血病、巨幼细胞贫血、多发性骨髓瘤、骨髓转移癌、戈谢病、尼曼-匹克病等。 血象、骨髓象有形态改变,可解释临床表现,如缺铁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等,同时可建议做相应的检查。 骨髓象有部分变化或出现少量异常细胞,临床表现又不典型,可能为某种疾病的早期或前期或不典型病例者,如难治性贫血等,要结合临床、做相应的检查,并动态观察其变化。 如临床上怀疑为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患者,其骨髓中血小板易见、巨核细胞无成熟障碍,即可排除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可能性。 骨髓象有些改变,但提不出上述性质诊断意见,可简述其形态学检查的主要特点,并建议动态观察,尽可能提出进一步检查的建议。 对于诊断已明确的疾病,经治疗后做骨髓细胞学检查,要与以前骨髓涂片进行比较,得出疾病部分缓解、完全缓解、改善、退步、复发等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