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中文: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 英文: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ILAC) 成立时间及过程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前身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大会,始创于1977年。1996年,世界上4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签署“谅解备忘录”,宣告了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成立。 宗旨 宣传和推广国际实验室认可活动,讨论、协调和制定共同的程序和有关技术性文件,交流实验室认可活动的进展情况,推动实验室数据国际互认。 性质及总部地址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是非政府组织,ILAC秘书处为其常设机构,在澳大利亚。 规模 1996年ILAC成立时共有成员44个。目前,ILAC 共有成员116个,其中正式成员55个,协作成员14个,联络成员20个,区域组织机构5个,国家协调机构1个,利益相关方21个。其中由来自45个国家和地区的55个认可机构组织签署了ILAC互认协议,他们分别来自: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古巴、捷克、丹麦、埃及、芬兰。法国、德国、希腊、中国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中国台北、泰国、土耳其、英国、美国、越南。 组织机构及其下设机构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大会、管理委员会、协议委员会、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委员会、市场与联络委员会、协议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展支持委员会、财务与审核委员会、促进合作联合委员会、检查联合委员会及秘书处,委员会还下设工作组。 组织的工作语言、主要活动和出版物: 1、工作语言:英语。 2、主要活动:建立协调一致的实验室认可的程序和指导文件;出版指导性文件和报告;把实验室认可作为促进贸易的有效手段,在全球推广实验室认可制度。 3、主要出版物:《ILAC信息手册》 现任组织官员及任期 主席:Mr. Daniel Pierre (法国) 我国加入ILAC的情况 CNAL由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CL)和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CIBLAC)于2012年合并而成。 CNAS由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L)和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B)于 2006年合并而成。 1996年9月CNACL、CCIBLAC签署了ILAC谅解备忘录。 2000年11月CNACL签署了ILAC实验室(包括检测和校准)互认协议。 2001年11月CCIBLAC签署了ILAC实验室(包括检测)互认协议。 2003年2月CNAL签署了ILAC实验室(包括检测和校准)互认协议。 2006年7月CNAS签署了ILAC实验室(包括检测和校准)互认协议。 我国向ILAC交纳会费情况 ILAC规定正式成员交纳年金,根据认可实验室数量大于或小于800家分为两级。 ILAC规定大于800家认可实验室的,以1250单位为基本费用,加上800乘以10个单位,最终为9250个单位。再每年根据单位与美圆比率的不同进行换算。我国2005年交纳年金9805美元。 我国在组织中的任职情况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翟培军处长当前担任ilac的认可委员会(AIC)医学认可工作组(WG6)组长。 十二、台湾、香港、澳门是否有机构为该组织的成员: 香港HKAS和台湾TAF是ILAC的正式成员和MRA成员。澳门未加入。 目标 ILAC目标为: 1) 研究实验室认可的程序和规范; 2)推动实验室认可的发展,促进国际贸易; 3)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实验室认可体系; 4)促进世界范围的实验室互认,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评审。 ILAC多边承认协议(MRA)作用: ILAC通过建立相互同行评审制度,形成国际多边互认机制,并通过多边协议促进对认可的实验室结果的利用,从而减少技术壁垒。截止2006年,包括我国在内的5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成为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正式成员,并签署了多边互认协议,为逐步结束国际贸易中重复检测的历史,实现产品“一次检测、全球承认”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我国参与ILAC的有关活动情况 1996年9月包括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和原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CIBLAC)在内的4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签署了正式成立“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谅解备忘录(MOU),成为ILAC的第一批正式全权成员。 2000年11月和2001年11月,原CNACL和CCIBLAC分别签署了ILAC多边互认协议(MRA )。 2003年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2002年7月在CNACL和CCIBLAC合并基础上成立的国家认可机构)续签了ILAC多边互认协议(MRA )。 目前,CNAS已取代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继续保持我国认可机构在ILAC中实验室认可多边互认协议方的地位。 中国国家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对检测/校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作出正式承认的程序,是对检测/校准实验室进行类似于应用在生产和服务的ISO9000认证的一种评审,但要求更为严格,属于自愿性认证体系,它由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进行。通过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加盖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NAS)和ILAC的印章,所出具的数据国际互认。 |